2月1日上午,葛多街在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收到了蚌埠市首张农村集体聚餐承办经营的营业执照,自此流动餐饮大篷车成了“正规军”。
去年年底,蚌埠市出台了《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定,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均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的亲友应邀临时提供加工等服务的除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应当同时办理食品推贩备案。
如今,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促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切实消除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隐患,解决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问题,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准确掌握农村大篷车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颁发全市首张农村集体聚餐承办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满足群众不断上涨的对农村集体聚餐需求的同时,也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进行指导,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乡村振兴和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TAGS:
食品安全 监督 餐饮 管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台湾地区订定「尤加利叶(Eucalyptusglobulus)及其萃取物之使用限制」
下一篇: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突出“三个三”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